審計署6月25日發布彩票資金審計結果公告顯示,在抽查的658.15億元彩票資金中,審計查出虛報套取、擠占挪用、違規采購、違規購建樓堂館所和發放津貼補貼等違法違規問題金額169.32億元,占抽查資金總額的25.73%。
彩票資金審計結果在期待中“出爐”,雖然公眾知曉彩票資金問題多多,然而問題資金占比竟超過四分之一,依然令人咋舌。從違規的表現方式看,虛報套取、擠占挪用、濫發津貼補貼并不鮮見,并見諸各種新聞報道中。比如福彩黃山培訓基地從2011年9月轉企開業后,沒辦過幾次與福彩有關的培訓,倒是各類公務接待無數,培訓基地變成內部接待高檔酒店。財務不透明之下,彩票資金使用難免被上下其手。
在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管理越來越規范的語境下,彩票資金卻還存在著監管的真空。據不完全統計,我國自1987年推出彩票銷售以來,截至2014年9月,包括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在內的彩票銷售總額超過1.7萬億元。如此巨大的資金若不能做到透明公開,并定期接受審計和監管,那么就難免會出現各種亂象。也正是基于此,對彩票資金的審計才會如此受人關注,自然審計的成效決定著審計監督作用的發揮,對治理各種亂象,規范彩票資金的使用與管理,具有實質性的意義。
審計結果的公之于眾,讓外界有機會對龐大的彩票資金所存在的問題有了管中窺豹的機會,既滿足了公眾對公共資金的知情權,又有利于監管部門從中發現制度性漏洞,對癥下藥地建立更為完善的管理制度。因而,彩票大審“出爐”還應后續發力。公眾現在最關心的問題是,那些違規的資金究竟如何使用,其直接責任人又當如何處理,今后又會采取什么方式進行預防?尤其是“八項規定”之后,還公然濫發福利,這樣的行為是否會受到嚴厲的處罰?若非如此,又如何來彰顯制度的威力?
畢竟,第一次審計問題的處理態度與原則,既有助于問題本身的整改,又能有效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更在于為今后的處理提供參照,定下“一切從嚴”的基調,在提升威懾力的同時,不斷增強公眾對治理能力的信心。這就需要審計部門不能“一審了之”,要注重提高審計效力,否則就可能“審計年年搞,問題依舊在”。比如歷年對一些中央部委的審計中,濫發福利等屬于“老生常談”的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根本原因就在于多限于“自我整改”或者“賬務調整”,而沒有進行責任追究和違規處罰,無以彰顯制度威力,也無以提升審計威信。因而審計部門在找到問題的同時,還需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與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合作,并將最終處理結果公之于眾。如此,“審計風暴”才能在治理彩票資金亂局中起到“利劍之效”。
同時應看到,此次審計僅局部審計就存在如此嚴重的問題,那么整體狀況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問題資金占比超過四分之一”說明,對彩票資金還需要一次全面徹底的審計,在徹底體檢找到病灶后全面用藥,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唐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