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來,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堅持區間調控、突出定向和精準調控,統籌貫徹實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各項政策。
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棚戶區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擴大“營改增”試點、減輕和公平企業稅負……
這些政策落實情況如何,取得什么樣的效果?根據國務院部署,從2014年8月中旬起,由審計署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6月28日,審計署發布了《國務院關于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圍繞此次報告有關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內容,記者采訪了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學者。
審計工作被賦予新使命,促進打通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面對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黨中央和國務院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措施的落實直接關系到全面深化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決策部署的實現。”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
在新的形勢下,審計工作被賦予了新的重要使命。2014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要求全國審計機關自2014年8月起,持續開展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政策措施情況的跟蹤審計,著力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的總體情況,揭示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斷完善。
“開展這項跟蹤審計,是審計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加強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既是審計法的立法宗旨,也是審計工作的根本目的和落腳點。”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
什么是跟蹤審計?顧名思義,跟蹤審計是跟隨被審計事項同步進行的一種審計方式,是審計機關在相關被審計事項發展過程中的某個環節介入,并跟隨被審計事項的發展過程持續進行的一種動態監督活動。
“傳統的審計,是圍繞著資金和權力而運行的,現在把它拓展到對政策執行的跟蹤。表面上看,這是簡單的審計功能和作用的拓展,但深入一層看,實際上審計的定位在新的形勢下發生了重大變化。隨著中國把國家治理的現代化目標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總目標,審計的職能和作用范圍也必須在國家治理的事業中重新加以定位,在國家治理的事業中圍繞著國家層面的一些重大的宏觀經濟政策的出臺實施以及最終到位,就需要跟蹤審計。”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說。
“這是中央賦予審計一個新的使命。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涉及面很廣,作為審計工作來講,要起到督查員的角色,看改革能不能落地,能不能落實。同時,十八屆四中全會特別強調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對政策進行跟蹤審計也是依法治國的一個充分體現。”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馬海濤強調。
目前,國內外經濟形勢依然錯綜復雜,從今年一季度經濟數據看,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內,但下行壓力仍不容忽視。制造業投資增長乏力,特別是新開工項目計劃總投資增速持續放緩,在這種情況下,經濟下行容易使風險積聚。
“跟蹤審計的作用,體現于在查處問題基礎上,通過揭露典型案例,進一步落實責任,有助于打通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打破‘中梗阻’,確保政令暢通,發揮好政策效果,逐步消除風險隱患,維護經濟平穩健康運行。”高培勇說。
連續3季度開展跟蹤審計,揭示出項目審批周期長、簡政放權力度不夠等問題
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各級審計機關把促進穩增長相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作為當前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從2014年8月開始至2015年5月,審計署組織全國各級審計機關連續開展了三個季度的跟蹤審計。
2014年三季度、四季度,由審計署直接派出審計組持續對28個國務院相關部門、18個?。▍^、市)開展了跟蹤審計工作;2015年一季度,由審計署直接派出審計組對35個國務院相關部門、18個?。▍^、市)開展了跟蹤審計工作。與此同時,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在審計署的統一組織下,也同期開展了此項審計工作。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圍繞國務院穩增長等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跟蹤審計突出以下五個方面的審計重點:促進重大建設項目加快推進、促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促進重大政策貫徹落實、促進簡政放權和促進防范經濟領域風險隱患。
除了查賬、看文件外,審計機關還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召開座談會、走訪、發調查表等多種方法并用。審計發現,目前各地貫徹落實穩增長等政策措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一是部分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周期長、開工不及時、建設推進慢。至2015年3月底,有43個項目向中央主管部門申報超過半年未獲批復,最長4年7個月;另557個已批準項目未按計劃開工;46個重大水利工程2014年度投資計劃至年底僅完成68%;國家石油儲備二期規劃的8個基地中,有3個工期延長;6個鐵路項目、5個水利項目多報投資完成額。
二是一些部門和地方簡政放權力度不夠。至2015年3月底,12項行政審批事項尚未按要求取消或合并;15個省自行設置的133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尚未取消;有的部門單位還將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直接委托或變相指定所屬單位辦理,2014年違規收費7.24億元。
三是有關部門推進商事制度改革的具體措施不夠協調。至2015年3月底,“三證合一”尚未出臺全國統一辦法,造成跨區域辦理業務困難;商事審批相關制度尚未修訂完善;在注冊資本實繳改認繳、年檢改年報等措施實行后,要求提交驗資或年檢證明的50多部規章未及時清理。
四是有關部門落實進出口通關服務便利化措施未完全到位。抽查80家進出口企業發現,2014年進出口環節服務性收費仍有81項;抽查59家企業辦理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進口免稅情況發現,審批涉及6個部門、周期5個月左右;審批期間這些企業按免稅額提供擔保2090筆,造成免稅優惠縮水約25%;海關與質檢、口岸與產地之間尚未實現檢驗檢疫結果全面互認,仍須分別辦理。
針對發現問題提出審計建議,整改取得較好成效
“這次審計揭示的問題和我們傳統審計揭示的問題不完全一樣,我們要揭示違法違規問題,但更要揭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阻礙經濟正常健康發展的制度性、政策性問題。在摸清情況、查出問題的基礎上,我們還要督促整改,促進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提出了以下審計建議:
一是進一步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應加快項目審批進度,建立完善重大投資項目協調機制并定期跟蹤序時進度,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二是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各部門、各地區應建立任務清單制度并加大督查力度,及時研究解決政策措施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定期通報各部門和地方政策落實情況,促進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是進一步強化追責問責機制。對在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措施中不作為、假作為、慢作為的部門、單位和領導干部,要嚴肅追究責任,確保政令暢通。
據悉,為加快推動各項政策落到實處,自今年5月份起,審計署加大審計力度,加快審計報告節奏,并持續關注以前各階段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切實做到邊審計邊推動整改。
“從最近了解的情況看,對跟蹤審計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地區高度重視,認真整改,取得了較好成效。”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
一是各部門、各地區都高度重視審計發現問題并積極采取整改措施。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鐵路總公司對于進展緩慢、投資完成率低的重大工程均進一步落實責任,加快審批力度和資金下達以及強化監督;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等部門繼續加強簡政放權,取消不合理前置審批條件,整治利用行政權力違規收費等問題;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和政策,針對2015年第1季度審計反映的問題制定出臺或審議通過管理辦法、制度文件13項。
二是截至2015年6月上旬,各項具體問題的整改也在加快推進中。比如截至2015年6月,557個已批準未按計劃開工的項目中已有183個開工建設。46個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上升到88.9%。6個鐵路項目通過調整賬目、追趕工程進度等方式整改多報的投資完成額22.50億元。
關于簡政放權力度不夠問題,有3個中央部門取消4項未按規定取消或合并的行政審批事項。15個省自行設置的133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中已取消74項。
此外,據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上旬,審計署2014年三、四季度跟蹤審計中促進新開工415個項目、完工856個項目,另有300多個項目加快了實施進度。資金撥付進度進一步加快,簡政放權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力度進一步加大,有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一些風險隱患得到及時防范和化解。
“跟蹤審計的突出特點之一就是要體現及時性。這次跟蹤在發現問題,特別是重大的典型的問題后,在深入分析原因,落實各環節責任主體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可行的整改建議,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進行整改,促進了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和完善,很好地發揮了跟蹤審計促進經濟健康平穩發展的作用。”高培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