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在馬山縣調查采訪獲悉:該縣不符合扶貧建檔立卡標準的3119人中,超過貧困線標準、不符合建檔立卡條件的3048人,已于2015年9月全面停止享受扶貧政策待遇。該縣已對縣扶貧辦、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等單位12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人民網10月12日)
倘若沒有審計署的審計,沒有媒體的曝光,沒有上級和輿論的壓力,馬山縣的扶貧造假還會被“捂”多久不得而知。數目龐大的“富人” 守著“攻守同盟”領著扶貧補助,把“扶貧重點縣”的帽子作成了“皇帝的新衣”。不出所料的是,事情一出, 馬山縣很快作出反應,處理了扶貧工作相關責任人,但責任追究并不是消除疑問、解決問題的“靈藥”,一出事就拿出來,扶貧背后的故事還需往深里說。
扶貧資金,顧名思義,用于扶持貧困。“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不管是扶貧對象的確認、扶貧項目的落地、扶貧資金的發放,無一不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毫不夸張的說,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成敗之舉在于精準”。何為精準,就是把錢花在刀刃上,就是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就是缺什么補什么。
精準扶貧的實現,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地方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干部的責任作為。摸要摸到基層最真實的情況,派要派出最得力的干部,制要制定最科學的扶貧規劃,這些工作,離不開黨委政府的統籌安排,離不開上下協作的體制機制,離不開監管部門的全程介入,離不開黨員干部的同理心責任心,任何環節上的差池,都會導致工作失之千里。像馬山縣這樣,主觀故意的弄虛作假,且牽扯面廣、人員眾多,背后亦少不了黨委政府的為官不為或肆意縱容,少不了相關部門的和經手干部的嚴重失職瀆職,甚至存在著伙同作假騙錢、套取國家資金的隱形腐敗鏈條??梢哉f,當違法違紀演變成“法不責眾”,僅靠追究幾個“風口浪尖”上的干部是無法根除的,“假扶貧”“扶假貧”的溫床會一直存在。
作為地方黨委政府,不能僅把扶貧當作一項上級下達的“任務”,更不能把貧困縣的“帽子”當成“天上掉的餡餅”,而應該站在地方發展和群眾利益的角度去對待這項工作。特別是要把關前置,確定扶貧對象要審核,不能簡單由部門或鄉鎮說了算,要切實查證核實扶貧對象是否是真貧困,將確定的扶貧對象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扶貧資金發放要審計,不能把錢發了就了事,要對每一筆款項進行追蹤,杜絕冒領、作假等現象出現;干部作為要監督,不能任由不稱職、不清廉的干部胡作非為,要通過嚴格執紀監督、考核問責,鞭策黨員干部用心做事、干凈做事。
追責不能少,反思價更高。希望馬山縣和其他同樣在扶貧上不動真格的地方痛定思痛,畢意,追責這種“藥”,吃多了,就不靈了。(陸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