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郄建榮)審計署今天透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的印發標志著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將正式展開。
審計署副審計長陳塵肇在對方案進行解讀時說,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對象主要是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審計試點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
據陳塵肇介紹,根據中央部署和分工,審計署牽頭實施此項改革任務,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試點方案。
他說,方案要求緊密結合自然資源資產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圍繞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開展審計試點。其中,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影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存在的風險隱患,并推動及時解決;另一方面,要落實責任、強化問責,推動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促進自然資源資產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安全。
陳塵肇稱,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對象,主要是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在審計試點中,應堅持因地制宜、重在責任、穩步推進的原則,結合領導干部的崗位職責特點,確定審計內容和重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
據陳塵肇介紹,審計試點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主要圍繞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開展審計試點,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試點方案明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2015年至2017年分階段分步驟實施。2015年至2016年的任務是審計署組織實施審計試點,地方審計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當地審計試點項目,由省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實施。2017年,審計署統一組織全國審計機關開展審計試點,并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出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暫行規定。自2018年開始,建立經常性的審計制度。
陳塵肇說,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主要目標,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形成一套比較成熟、符合實際的審計規范,保障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深入開展,推動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促進自然資源資產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安全。
陳塵肇強調,審計署作為此項改革任務的牽頭單位,將加強對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統籌規劃。
就這項審計試點工作的審計內容和審計方法,陳塵肇說,很大程度上要以主管部門的指標體系為基礎,審計通過必要的審計手段進行核實,界定領導干部的責任,作出全面客觀的審計評價。
陳塵肇認為需要盡快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建立和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監管制度、主體功能區和國土空間開發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積極推進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登記制度、自然資源資產保護目標責任制度等,建立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保護考核評價體系,為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提供基礎。
根據方案要求,發改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水利部、農業部、統計局和林業局等部門要加強對此項審計的支持和配合。
本報北京11月9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