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1月9日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周一發布《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審計涉及的重點領域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
新華社報導,方案明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2015年至2017年分階段分步驟實施,2017年制定出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暫行規定,自2018年開始建立經常性的審計制度。
此項工作由審計署牽頭負責實施,全國各級審計機關是主體。審計試點期間,審計對象主要是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
方案強調,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應堅持因地制宜、重在責任、穩步推進,要根據各地主體功能區定位及自然資源資產稟賦特點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結合領導干部的崗位職責特點,確定審計內容和重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實施。要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進行審計評價,界定領導干部應承擔的責任。
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影響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隱患,并推動及時解決;另一方面,要落實責任、強化問責,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推動領導干部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促進自然資源資產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安全。(完)
(發稿 沈燕;審校 楊淑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