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 張茜 通訊員 劉明亮 實習生 彭曉霞
省審計廳出臺的《關于創新完善科技經費審計更好地服務我省科技改革創新的意見》備受關注。昨日,省審計廳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對該《意見》進行了解讀。
尊重科研規律,變過程審計為結果審計
“以往審計標準都是嚴格按照既有政策法規執行,而此次《意見》明確,對于科研經費審計的標準要以是否符合中央決定精神、重大改革方向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決策部署作為審計評判的標準。”省審計廳行政事業審計處處長秦防修表示,對于審計工作而言,這不僅是思想觀念的轉變,更是方向性轉變。
他解釋,既有政策法規有一定滯后性,如果審計部門一味嚴格遵照此標準,不符合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來的要為科研經費“松綁”的要求。
為此,《意見》明確要搞好“三個區分”。如,把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等。
在審計范圍上,以財政財務隸屬關系為標準。財務關系屬于省級財政的單位,縱向經費和橫向經費都由省審計廳審核,但縱向經費涉及中央財政或中央各部委的,國家審計署以及各部委也有審核權限;同樣,中央在鄂單位的科研經費原則上由中央機構審核,但涉及省財政資金的,省審計廳也有審核權限。“在科研經費審計過程中,審計部門將從過程審計轉變為結果審計。”秦防修說,對各地各單位和科研人員因地制宜實施科研項目資金管理使用的探索與創新舉措,只要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科技創新的基本原則,有利于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審計部門將堅決支持。“今后,在對科研經費實施審計的過程中,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有新的管理辦法出臺時,審計部門都會執行新的標準。”秦防修表示。
與此同時,對于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借科技創新之名,以權謀私、截留侵占、貪污私分等問題,審計也將嚴肅查處。
承認智力成本,人員激勵績效可不超過20%
“以往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中,忽視了智力成本的價值體現,《意見》承認智力成本,并逐步實現它應有的價值。”秦防修表示?!兑庖姟肥状蚊鞔_,用于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占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比例不超過20%,發放參與項目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勞務費的;研發團隊在鄂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收益的享有比例不超過99%,承擔省內企業委托研發項目獲得勞務收入不超過研發團隊使用經費70%;嘗試探索建立股權激勵機制等做法,審計部門將積極支持。“在以往的審核標準中,沒有明確科研人員勞務費這一項,即使有些項目有,比例也非常小。”秦防修表示,這是首次明確不超過20%可用于勞務支出。
在他看來,以上三條政策含金量極高。第一條是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二、三條則是湖北省率先提出。
同時,《意見》還要求,對于財政科技項目預算編制不細化,自主調劑使用項目直接費用和結余資金的;自行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內的科研設備的;利用自有資金投資的科研基建項目未經審批但已備案的;差旅費、會議費開支執行高校、科研院所內部管理制度規定開支標準的,審計都要予以支持和認可。
審計部門是監督者,更是建設者
以往,審計部門總是讓人感覺高高在上,扮演著監督者的角色。“其實這是誤解。”秦防修說,審計部門不僅僅是監督者,更是建設者。
他表示,今后科研經費審計中,將重點關注中央和省各項科技創新重大決策部署及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包括我省創新驅動戰略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等政策措施的進展和效果等。同時,對政策界限和問題定性掌握不準、審計執法不切合實際,而干擾或影響科技創新的,省審計廳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通過科研經費的專項審計,能發現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科研人員兼職和離崗創業、收益分配、科技成果轉讓流程等配套制度是否完善等。”秦防修說,以后,全省審計部門將分析制約我省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制度缺陷及管理漏洞,為科技創新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