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不良貸款形勢不容樂觀。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于學軍上周介紹,5月末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已超過兩萬億元,不良率達2.15%,且不良貸款高發區正由東部沿海地區向中西部蔓延。
銀行不良率上升,一方面是因為當前我國經濟進入“L”形發展階段,部分行業經營壓力增大所致;另一方面,不少銀行信貸把關不嚴,疏于風險防范,讓不法分子鉆了空子。
6月29日,審計署發布對中國農業銀行、光大集團、中國人壽等5家金融機構2014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果顯示,僅農行及光大集團暴露出的問題金額數就以千億元計。
審計暴露出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問題還未得到較好遏制,部分領域風險管控不到位等問題。存在向手續不完備、資本金不足、貸款申請資料不實等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和項目違規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等問題。金融企業和有關企業工作人員利用金融資源分配權力設租尋租,利用掌握的債券發行、股票交易、企業并購等內幕信息,在股票交易中牟利等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時有發生,且手法更加隱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的非法集資、地下錢莊等涉眾違法犯罪活動較為活躍。金融企業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和廉潔從業相關規定執行的還不夠嚴格,另外,還存在會計核算不實、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不夠規范的問題。
審計報告觸目驚心。市場環境變化導致企業經營失利還不上貸款尚情有可原,而部分金融行業工作人員將法律法規和工作放置腦后,“得利歸自己,虧損歸銀行”。利用手中管理國家財產的權力套利,而產生不良貸款就絕不能姑息遷就。
有關金融機構必須加大內部風險管控力度,嚴格信貸等金融業務流程,扎緊風險籬笆,防止人為導致的不良貸款進一步走高;對于違法違規的工作人員,該處分處分,該開除開除,該起訴起訴,以儆效尤。此外,更應加大有關案件處理信息的公開力度,目前部分金融機構暴露出的問題金額數就以千億元計,但處理了哪些機構和人員,公開的信息卻寥寥無幾,與暴露出的金額完全不對應。為了“顧面子”而不惜“捂蓋子”,難以震懾金融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實際變相鼓勵了金融機構內部的蛀蟲。
需要指出的,有些內控有問題的銀行,還是“大而不能倒”的系統性重要銀行,但絕不能因為“不能倒,不會倒”就放松對風險的管控力度。銀行是不會倒,但出了問題,管理者一定要承擔責任。
銀行強化內部風控清理門戶時,也要注意不能傷及正常信貸業務。隨著壞賬率上升,部分銀行收緊了信貸政策,導致小微企業反映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所反彈。對此,金融機構不應因噎廢食,在堅持風控底線的同時,也要進一步改進信貸服務,使銀行資金流向實體經濟真正需要的地方,積極支持經濟轉型升級。(梁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