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沙璐) 8月3日,審計署公告了2016年第一季度的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公告顯示,4月和5月,審計發現182個問題涉及44.52億元財政資金,截至二季度末,已整改其中涉及15.47億元財政資金的72個問題。
2016年第二季度,審計署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落實,共審計了1077個單位1633個項目,涉及中央資金2036.54億元。
據了解,對4月和5月審計發現涉及44.52億元財政資金的182個問題,審計部門已向被審計單位出具了整改建議函。截至二季度末,有關單位已整改其中涉及15.47億元財政資金的72個問題。對尚未整改到位和6月份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部門正在督促加快整改。
記者注意到,這100多項問題,主要涉及四個方面,分別是部分財政資金統籌盤活不到位或清退不及時;部分地區和單位扶貧工作中存在任務落實不到位、違規使用資金、項目推進慢和效果不佳等問題;“放管服”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一些重大項目存在建設進度慢、與相關規劃或配套工程不銜接等問題。
在涉及的40多億的問題資金中,有27.05億元財政存量資金未及時統籌使用或清理盤活;433.47萬元扶貧資金被違規套取或用于與扶貧任務無關的支出,9706.82萬元扶貧資金閑置未及時發揮效益;違規收費、壟斷性經營服務收費或重復收費,涉及資金2.01億元。
對于這些審計發現的問題將如何處理?據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介紹,根據7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依規將沉淀兩年以上的資金收回并調整使用到積極干事創業的地方去,對不作為、慢作為的堅決問責。同時,抓緊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決糾正簡政放權“不愿”、懶政等行為,嚴查違規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打破部門利益,整合統籌財政資金,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加快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更好地發揮政策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