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將“經濟賬”和“民生賬”雙雙算好、讓“錢是好錢,項目也正經”成為“安居夢”的標簽,是各地在今后要重點探索和研究的課題。
據央視報道,近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意見提出,中介機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提供服務。此外,不久前審計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揭露了三大問題——19萬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數百億元建設資金被閑置,數以萬計的人員騙取保障房資格。
長期以來,保障房欠保障的背后有著廣泛而深刻的原因,以今年的審計結果為例——保障房上演“空城計”,并不是因為人們都有房子住了,而是有的供需不匹配,沒人??;有的配套設施不好,不愿??;有的質量不過關,不能??;有的因面積超標,不許住。
建設資金閑置,一方面因為拆遷進展緩慢導致保障房項目駐足;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規劃不科學不合理,導致“有錢沒地方花”;此外,相關部門在審批和監管上存在疏漏,只給錢不管錢,導致資金未能及時、妥當使用。
“不符合條件人員”幾乎每年都會出現在審計公告中,究其原因,一者,有的地方主要就是要錢、建房,疏于后續管理;二者,保障房申請程序“繁瑣而未必嚴格”,許多真實收入水平無法準確統計和有效核驗;三者,違法違規成本偏低。
2010年,審計署第一次披露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執行情況報告。對比7年來的報告不難發現,一些老問題漸漸得以糾正和解決,一些新問題冒頭出現,還有些問題久治不愈。這給各級財政、相關部門提了個醒,不僅要對在建和已建成的保障房進行糾錯、疏堵結合、嚴格管理,還要著眼今后的保障房建設和規劃,完善、健全相應的制度。
在保障房遭遇“三座大坑”的當下,如何既能填補不足,又能找到“一房難求”與“房中無人”的平衡點,是不少地方共同面臨的挑戰;如何將“經濟賬”和“民生賬”雙雙算好、讓“錢是好錢,項目也正經”成為“安居夢”的標簽,是各地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需要重點探索和研究的課題。(吳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