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作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不僅事關民生福祉,也是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驅動力。2017年起,住建部在廣州、廈門、長沙等15個城市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試點工作。2019年4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通知》,決定將老舊小區改造納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給予中央補助資金支持。2019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強調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補短板工程。2020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出臺,要求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制度框架、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到“十四五”期末,結合各地實際,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5.3萬個的目標。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關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但是,當前各地的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仍然處于探索期,改造所涉及利益主體多元且存在諸多沖突,尚未形成固定統一且行之有效的模式。因此,加大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審計力度,顯得尤為迫切和必要。筆者結合審計實踐,提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審計中需重點關注的六方面內容,以促進提高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政策措施全面貫徹落實。
改造規劃安排是否科學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應當準確把握老舊小區認定標準,全面摸清符合條件的老舊小區現狀,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改造時序。本著優先改造基礎設施條件差、安全隱患突出、居民改造意愿強烈、市場運作條件成熟的老舊小區的原則,科學編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任務計劃。但部分地方老舊小區改造中長期規劃缺失、年度任務制定倉促,老舊小區改造項目規劃安排不盡合理,且在具體項目安排上,未將省級住建部門制訂的老舊小區界定標準作為編制計劃的依據,對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小區優先實施改造,而對一些失養失修失管問題突出的老舊小區未予安排,導致老舊小區違規改造和應改未改問題并存。
審計中,一方面要揭示將建成年代較晚、小區環境較好、功能設施較完備的小區優先納入改造的問題,尤其關注有無將不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小區、企事業單位家屬樓違規納入改造為小集體謀利;另一方面,揭示建成年代較早、功能設施嚴重缺失或損毀、無物業管理或群眾改造需求強烈的小區應納入未納入改造,以及納入后長期未實施改造的問題。
籌資機制落實是否到位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點多面廣,資金需求規模大,國家明確老舊小區改造要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建立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改造資金的資金籌措機制,以更加可持續的方式推動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順利進行。但是,受發展理念固步不前、政府引導作用發揮不好、市場盈利模式不夠成熟、地方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等因素制約,大部分地區的老舊小區改造主要依賴政府財政資金投入,市場和社會力量參與不足,撬動居民出資能動性不強,專業經營單位參與改造的積極性不高, 政府專項債券和金融支持政策難以落地,多方籌資機制落實不到位。
審計中,可以按照被審計地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中央財政投入、地方財政投入、銀行貸款等市場化融資、產權單位或管線單位等社會力量出資、居民出資等分類統計,揭示銀行戰略合作協議未落地、公房產權單位未按規定出資、專業經營單位出資機制不完善,以及讓渡小區公共收益、提取住房公積金、使用維修資金等居民出資政策未落實等問題。
財政資金分配是否公平合理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是以政府投資為主導的公益性項目,應當科學編制資金預算,建立公平合理的資金分配機制。應根據改造內容分類制定支持政策,中央財政補助要以“?;尽睘樵瓌t,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要建立嚴格的資金管控機制,牢牢把住方案制定、過程監管、工程驗收等關口,確保該花的錢堅決不省、不該花的錢堅決不花,真正體現功能性改造的導向,增強群眾的獲得感。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地區沒有編制本地區老舊小區改造內容清單,沒有分類制定相應改造和補助標準,導致財政資金分配績效不高。有的項目重復申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資金,多頭占用政策紅利,甚至出現享受補助金額大于項目總投資的情況;而有的項目則改造內容少、補助標準低。
審計中,首先應了解該地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財政補助資金分配方法、考慮因素以及相應權重,查找分配辦法不合理、不配套導致結果出現偏差的可能性;其次應分析項目申報和建設內容相關資料,揭示因主管部門審核不嚴、資金分配標準不明確等導致財政資金分配不合理、績效不高的問題。
項目建設進度是否及時推進
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間需完成 21.9 萬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其中2021年新開工改造小區較2020年增加約1.3萬個,可謂任務艱巨。但部分地區由于前期工作開展不扎實、入戶調查走過場、動員群眾工作不深不細、倉促申報項目的問題比較普遍,有的項目在改造過程中頻繁變更,導致部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未及時開工、完工,影響群眾生活。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是對既有住宅進行改造,一般要求當年開工、當年竣工,一旦項目開工后無法按時建成將對居民日常生活產生較大影響。
審計中,需審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進度完成情況,針對未及時開工和未及時完工的項目,要進一步了解掌握項目實際進展、存在的突出問題及現實困難,分析改造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無法如期完成的具體原因,核查是否由于立項審批時間長、與專業經營單位溝通協調不暢、改造資金未落實等原因造成項目無法按時完成等問題。一方面,督促新改造項目按照工作計劃及時開工,滿足群眾改善生活環境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督促已開工的改造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爭取早日竣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服務人民群眾生產生活。
居民生活質量提升是否明顯
隨著各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已不再局限于僅對小區道路、雨污管網等基礎設施進行改造,而變成了系統提升老舊小區居民生活質量的社會工程,最終建成設施配套完好、人居環境改造提升、公共服務改善優化、社區管理改進規范的新型社區。但是在各地區尤其是欠發達地區仍普遍存在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基礎類偏多、完善和提升類改造難落實的問題,已成為當前制約老舊小區改造提質增效的難點和重點。如某些老舊小區僅實施外墻粉刷、小區道路、管線歸整等基礎類改造,對于加裝電梯、養老托育等完善類和提升類則改造較少。小區改造完成后,其所在社區仍遠遠無法達到完整居住社區標準,如缺少社區綜合服務站、老年服務站、幼兒園等。
審計中,可對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查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和實施方案等資料,核查是否存在加裝電梯、文化體育和養老服務設施等完善和提升類項目未納入改造方案或者實際未實施的情況。對于居民需求強烈的、難以落實完善和提升類改造小區,要從政策落實、資金籌集分配、主管部門統籌協調等多角度提出建議和意見。
長效管護機制是否健全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成之后,要求同步推進小區物業管理全覆蓋,采取引入專業化物業管理、社區兜底、居民自治等多種模式,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系統解決物業、停車、商業、公共服務等管理問題。同時要求建立城鎮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續籌機制,促進小區改造后維護更新進入良性軌道。但實際情況是老舊小區改造后物業服務企業入駐比例較低,已完成改造的老舊小區仍以業主自管或單位自管為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也未建立健全,小區后期維護缺乏相應支持。
審計中,應調查已改造完成的小區物業管理情況,是否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不具備條件的是否也通過社區托管、社會組織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配備專業的物業管理。還要關注改造后小區是否及時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是否存在維修資金交存或續交不到位問題,能否實現小區的自我管養。揭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后未及時建立物業管理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等長效機制,甚至出現改造后的設施設備迅速破損等影響改造效果的問題,促進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推動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體系,共同維護改造成果。(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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