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鄭州辦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督辦工作推動工作作風轉變
近日,審計署駐鄭州特派員辦事處圍繞審計工作中心,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創新工作方法,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督辦工作,狠抓工作落實,推動轉變機關作風,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各項審計任務的全面完成。
加強教育,充分認識督辦工作的重要性。 辦領導反復強調督辦工作是對署黨組和辦黨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是促進工作落實、確保政令暢通的方法手段,更是推動工作作風改進的重要措施。要求相關部門從提高對督查督辦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認識出發,把握其督促檢查的基本內涵,找準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履行督辦責任,抓好工作落實。要求全辦干部職工理解、支持、配合督辦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行力,落實“實、高、新、嚴、細”的工作要求。
完善制度,切實提升督辦工作的實效性。一是結合日常督辦工作中存在的情況和問題,修訂了督辦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督辦工作分工,明確規定全辦重要事項辦理及督辦工作由辦公室總牽頭,具體負責辦理審計署直接安排交辦的事項,辦黨組會議、特派員會議以及其他專題會議上議定的涉及多個部門的督辦事項,各綜合部門負責職能范圍內的督辦事項。二是建立督辦員制度,各相關部門均設專職督辦員,嚴格執行督辦工作程序,負責登記、交辦、催辦、歸檔等具體事宜。三是建立督辦事項定期通報制度,各綜合部門定期匯總通報督辦事項辦理情況,督促相關處室按照規定時限完成工作。四是把督辦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對納入督辦范圍的事項,若相關處室未按時完成在年度考試時予以相應的扣分。
突出重點,不斷增強督辦工作的針對性。在督辦工作中,強調抓住關鍵環節,集中主要力量,放在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上,放在領導關注、群眾關心的問題上,不斷提高督辦工作的針對性。一是圍繞審計署重要文件、會議、決議和工作部署開展督辦,確保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審計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按時辦結,及時反饋。二是圍繞辦黨組會議、特派員會議以及其他專題會議議定事項開展督辦,及時下達督辦通知,明確責任處室、承辦人員和辦理時限,確保政令暢通;三是圍繞年度重點目標任務開展督辦,定期發布審計信息、信息化、審計宣傳等處室重點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通報,強化目標管理,推進壓力傳遞。
形式多樣,著力提高督辦工作及時性。一是區分緩急程度,對于緊急事項,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辦理,要求當日通知承辦處室、當日落實承辦人、當日催辦;對于一般事項,要按程序和規定及時辦理,在辦結時限前一周對相關處室和承辦人進行催辦。二是區分重要程度,針對短期內能夠辦結或情況不復雜的督辦事項,結合公文流轉程序,以電話督辦方式為主,及時將辦理要求下達承辦處室和人員;針對重點工作和短期內不能辦結的重要事項、復雜事項,下發督辦通知書,定期落實工作進度,及時向分管領導反饋督辦過程中存在的情況和問題,確保督辦事項“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王穎 李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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