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哈爾濱辦積極開展審計現場“四合一”聯合檢查
近日,為結合特派辦實際,貫徹落實好《審計署審計現場管理辦法(試行)》、《審計署辦公廳關于每月組織開展保密抽查工作的通知》和各項審計紀律規定,提升對審計現場監督檢查的效率和效果,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組織辦機關紀委、法規處、計算機審計處和辦公室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重點審計項目的審計業務質量、遵守廉政紀律、保密和安全制度落實等工作開展“四合一”集中聯檢,規范了檢查行為,提高了檢查效率,保障了審計項目的順利開展,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是統一檢查步驟,規范檢查行為。該辦參加聯合檢查的處室根據審計署和本辦的有關制度或通知要求,按分工分別制訂檢查方案,匯總后報辦黨組。辦黨組對聯合檢查組人員構成、檢查內容、檢查步驟和檢查時間及地點等進行集中審定,并確定檢查組的總負責人,統一牽頭,統一組織,統一實施,有效規范了檢查行為,避免了以往分頭檢查存在的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以往的檢查中,該辦不同處室從各自角度分別組成2人至3人的檢查組,檢查時間、檢查地點不集中、不固定,審計組分頭或反復迎接檢查,壓力較大。這次聯合檢查集中整合了檢查組組成人員,成員間可以相互協助共同完成各項檢查內容,有關處室由1人參加檢查即可,有效減少了檢查人員數量;檢查組與審計組協調溝通,共同確定集中開展檢查的時間和地點,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對審計業務工作進程的干擾,提高了效率,節約了開支。
三是加大監督力度,提高整改效果。該辦聯合檢查組對審計組遵守審計紀律情況、執行安全保密工作要求情況和審計業務進展及工作規范性水平進行集中檢查,統一向辦黨組匯報檢查結果,及時做出通報,開展集中整改,促使審計組進一步高度重視審計署和辦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加強廉政教育和審計現場管理,有效提高了監督檢查的效果。(彭亮)
一是統一檢查步驟,規范檢查行為。該辦參加聯合檢查的處室根據審計署和本辦的有關制度或通知要求,按分工分別制訂檢查方案,匯總后報辦黨組。辦黨組對聯合檢查組人員構成、檢查內容、檢查步驟和檢查時間及地點等進行集中審定,并確定檢查組的總負責人,統一牽頭,統一組織,統一實施,有效規范了檢查行為,避免了以往分頭檢查存在的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以往的檢查中,該辦不同處室從各自角度分別組成2人至3人的檢查組,檢查時間、檢查地點不集中、不固定,審計組分頭或反復迎接檢查,壓力較大。這次聯合檢查集中整合了檢查組組成人員,成員間可以相互協助共同完成各項檢查內容,有關處室由1人參加檢查即可,有效減少了檢查人員數量;檢查組與審計組協調溝通,共同確定集中開展檢查的時間和地點,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對審計業務工作進程的干擾,提高了效率,節約了開支。
三是加大監督力度,提高整改效果。該辦聯合檢查組對審計組遵守審計紀律情況、執行安全保密工作要求情況和審計業務進展及工作規范性水平進行集中檢查,統一向辦黨組匯報檢查結果,及時做出通報,開展集中整改,促使審計組進一步高度重視審計署和辦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加強廉政教育和審計現場管理,有效提高了監督檢查的效果。(彭亮)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