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成都辦積極服務審計項目切實提高審計質量
今年,審計署駐成都特派辦圍繞該辦提出“提升精氣神,打造一流辦”的工作要求,以“抓質量、促成果”為工作主線,以“質量更好、成果更多、服務更優”為目標,繼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促進審計成果提升。
——進一步發揮業務龍頭作用,促進審計成果最大化。一是堅持研究型工作思路,積極發揮該辦法規處的業務龍頭和先導作用。采取“專人負責,集中研討,共同提高,成果共享”的方式,由處內同志分別負責一個或幾個專題,從背景、政策、法規、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成因、主要違規手法、審計對策、審計建議等方面進行專題研究,定期在處內進行集中交流研討,并將成果在辦內共享,以提高處內人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為全辦提升審計成果服務。二是加強專家庫建設,積極發揮法規處在提升審計成果方面的保障作用。該處與人教處一道,通過建立專家庫等方式,加強與紀檢、監察、法院、檢察、公安和環保、工程造價等部門、單位的日常聯系,完善法律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專家咨詢隊伍。在充分利用專家加強業務培訓,提升突破能力的同時,在審計實施中及時介入,為業務處擴大審計成果提供專家支持。三是完善業績考核制度,積極發揮法規處在加強激勵、多出成果方面的促進作用。在總結2011年度目標考核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大格局審計特點和業績量化到人的要求,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審計項目考核辦法,并針對近年該辦查處大要案成果較弱的情況,適當加大考核比重,以充分調動審計人員查處大案要案的積極性。同時,利用法規處掌握情況多、信息量大等特點,確定若干題目,主動挖掘、提煉綜合性的審計信息,確保審計成果的最大化。
——深化審計質量控制工作,確保審計質量零缺陷。一是強化集體審理制度,并在一些重點項目中嘗試評審專家委員會制度,發揮評審專家在解決審理爭議、提升審理質量等方面的作用,為審計業務會議提供充分的決策依據。二是深化審理工作。進一步加大審中抽查力度,繼續探索跟蹤審理的方式、方法,努力實現過程審理與結果審理的有效結合。三是細化審理流程,嚴格按照國家審計準則要求進行審理,完善審理資料交接、審理過程記錄和審理文書存檔等程序性管理工作,加強審理結果的運用,將審理結果跟審計項目考核掛鉤。(曾軍 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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