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納審計建議 上海市進一步做好農民工技能培訓工作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在審計項目尚未結束,就結合審計分析原因,組織有關職能部門補章建制,日前專門下發了《關于2011年進一步做好農民工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完善農民工培訓制度。
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2010年上海市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審計中重點揭示了農民工培訓補貼資金使用進度較慢,效益不高,核算不規范等問題,并著重分析了產生問題主要是農民工培訓補貼標準偏低,補貼資金發放時間周期較長等原因。近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門下發通知,完善了農民工培訓制度,一是加大補貼力度。將商品營業員等農民工就業聚集職業的初級項目納入補貼培訓目錄,新增了梨樹栽培等8個農民工職業技能補貼培訓項目,并且將崗位培訓項目最高補貼金額由原來的300元/人提高至350元/人;二是擴大農民工培訓的對象和范圍。接受培訓后社會保險繳費滿6個月的農民工也可以享受培訓補貼。此外,凡是接受崗前培訓后四個月內上崗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農民工也可以享受培訓補貼;三是進一步規范資金管理。對于中央就業補助資金要??顚S?,切實保障就業專項資金的安全使用,同時加快資金審核撥付的速度,充分發揮資金效益。
加強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既可以切實提高農民工的非農勞動技能,增強其就業能力,也可通過相關培訓減少農民工進城擇業的盲目性,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轉移。本次審計促成上海市進一步完善農民工培訓政策,較好地發揮了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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