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重慶辦注重審計整改 切實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為進一步提高審計實效、提升審計成果,審計署駐重慶特派辦堅持將審計后期整改情況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督促被審單位將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避免“重發現輕整改”現象發生,切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一是建立審計情況通報制,為使審計發現問題及時得以糾正整改,各審計組除在審計現場結束前向被審計單位發出通報或交換意見外,在審計實施過程中也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被審計單位作出階段性通報,提出整改建議,同時將情況通報其上級部門。
二是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臺賬,以每個問題反映的內容、提出的建議及其采用情況以及是否落實整改為主線,動態記錄整改過程,適時跟蹤掌握整改情況。
三是制定整改完成的標準,對不同問題確定有針對性的證據標準,將是否最終整改到位的判別標準統一化,如判別資金問題是否得以整改、被挪用款項是否及時歸位要以銀行票據為準;判別質量問題是否得以整改要以質量監督機構的報告為準。
四是加強跟蹤監督,建立督辦機制,對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整改的單位派審計組到現場督促落實,定期將審計整改情況通報給其上級部門,并要求其上級部門協助整改,對未按期整改的問題由其上級部門報送整改意見。此外,重慶辦還將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審計報告,提高審計整改檢查的權威。
由于措施有力,使審計發現的問題得以充分重視,被審計單位積極落實整改建議,并制定相應的制度規范,防止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進一步促使審計查處的問題得以快速、有效、徹底的整改,確保審計監督效果,實現審計“免疫系統”功能。(曹婧)
一是建立審計情況通報制,為使審計發現問題及時得以糾正整改,各審計組除在審計現場結束前向被審計單位發出通報或交換意見外,在審計實施過程中也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被審計單位作出階段性通報,提出整改建議,同時將情況通報其上級部門。
二是建立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臺賬,以每個問題反映的內容、提出的建議及其采用情況以及是否落實整改為主線,動態記錄整改過程,適時跟蹤掌握整改情況。
三是制定整改完成的標準,對不同問題確定有針對性的證據標準,將是否最終整改到位的判別標準統一化,如判別資金問題是否得以整改、被挪用款項是否及時歸位要以銀行票據為準;判別質量問題是否得以整改要以質量監督機構的報告為準。
四是加強跟蹤監督,建立督辦機制,對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整改的單位派審計組到現場督促落實,定期將審計整改情況通報給其上級部門,并要求其上級部門協助整改,對未按期整改的問題由其上級部門報送整改意見。此外,重慶辦還將整改情況納入年度審計報告,提高審計整改檢查的權威。
由于措施有力,使審計發現的問題得以充分重視,被審計單位積極落實整改建議,并制定相應的制度規范,防止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進一步促使審計查處的問題得以快速、有效、徹底的整改,確保審計監督效果,實現審計“免疫系統”功能。(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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