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重慶辦制定辦法強化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
為牢固樹立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和防控機制,提高依法審計、廉潔從審的水平,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審計事業的科學發展,審計署駐重慶特派辦最近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制定了《廉政風險點預防和控制辦法》,強化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
加強領導,抓好監督管理。對全辦廉政風險點防范和控制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定期對各處室共性和突出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切實加強對全辦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要求各處室對本部門廉政風險點防范和控制工作負責,特別是加強對本處室重點對象、重點事件、重點時期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牽頭部門和辦領導匯報防范和控制工作的開展情況、遇到問題以及意見和建議及時向辦黨組請示匯報。
加強教育,營造廉潔氛圍。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預防為主,懲防并重的方針,從提高干部隊伍的思想認識,提高黨風廉政建設水平入手,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對重點對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指導和教育,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格局,確保教育的系統性、全面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營造廉潔、正氣,有朝氣、有活力的審計機關良好氛圍。提出牢固樹立審計人員拒腐防變的思想意識,提高自覺抵御各種腐敗思想和利益誘惑的能力。
找準廉政風險點,強化防控措施。認真查找主要廉政風險點,即在審計業務、日常管理等各項工作中因未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產生和誘發的違反黨風廉政紀律和審計紀律的各種行為。同時,強化兩方面防控措施,一是在審計業務方面,明確各執行程序上的風險點,設置層層監督,監督每個工作崗位執行情況,確保關鍵崗位不失控,關鍵人員不出事;二是在機關管理方面,明確各處主要風險點,建立嚴格規范制度,從源頭上監督控制腐敗的苗頭,保證工作的廉潔性。
層層落實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因執行制度不力、管理混亂等問題而產生廉政風險行為的處室,及時提出合理建議或書面監察建議,要求處室收到建議書或談話后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書面反饋。對因貫徹執行本規定不力,導致發生廉政風險行為的處室和個人,除對當事人依照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外,并視情況追究該處室分管領導、處室負責人等相關同志的責任。(張璐、李佳)
加強領導,抓好監督管理。對全辦廉政風險點防范和控制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定期對各處室共性和突出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切實加強對全辦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要求各處室對本部門廉政風險點防范和控制工作負責,特別是加強對本處室重點對象、重點事件、重點時期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牽頭部門和辦領導匯報防范和控制工作的開展情況、遇到問題以及意見和建議及時向辦黨組請示匯報。
加強教育,營造廉潔氛圍。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預防為主,懲防并重的方針,從提高干部隊伍的思想認識,提高黨風廉政建設水平入手,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對重點對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指導和教育,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教育格局,確保教育的系統性、全面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營造廉潔、正氣,有朝氣、有活力的審計機關良好氛圍。提出牢固樹立審計人員拒腐防變的思想意識,提高自覺抵御各種腐敗思想和利益誘惑的能力。
找準廉政風險點,強化防控措施。認真查找主要廉政風險點,即在審計業務、日常管理等各項工作中因未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產生和誘發的違反黨風廉政紀律和審計紀律的各種行為。同時,強化兩方面防控措施,一是在審計業務方面,明確各執行程序上的風險點,設置層層監督,監督每個工作崗位執行情況,確保關鍵崗位不失控,關鍵人員不出事;二是在機關管理方面,明確各處主要風險點,建立嚴格規范制度,從源頭上監督控制腐敗的苗頭,保證工作的廉潔性。
層層落實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因執行制度不力、管理混亂等問題而產生廉政風險行為的處室,及時提出合理建議或書面監察建議,要求處室收到建議書或談話后立即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書面反饋。對因貫徹執行本規定不力,導致發生廉政風險行為的處室和個人,除對當事人依照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外,并視情況追究該處室分管領導、處室負責人等相關同志的責任。(張璐、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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