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春辦創新審計組織方式有效整合審計資源
在今年開展的審計項目中,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針對人員少、各業務處承擔項目不均衡的情況,創新審計組織方式,有效整合審計資源,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合理調配辦內人力資源。針對不同的審計項目,長春辦根據審計業務需要,打破業務處室界限,以承擔項目的處室為主,從其他業務處室調配業務骨干共同參與審計項目。與此同時,綜合處室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盡量充實到審計一線。既做到發揮了各自業務所長,形成整體合力,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成效。
二是有效整合項目資源。針對目前各處室承擔的不同項目有時存在部分審計對象或地域相同的情況,長春辦采取同一審計對象或同一地域的不同審計項目由一個處室承擔的方法來開展審計工作,減少了重復進點、重復審計的情況,節約了現場審計時間,提高了審計工作效率。
三是充分利用地方審計資源。針對特派辦人員少、任務重的特點。該辦從地方審計機關借調近20名業務骨干參加所承擔的各審計項目,既保證了審計項目人力資源需要,又達到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審計人員業務能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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