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正式印發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指南,該指南作為《合肥市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的配套制度,經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正式印發實施,是具有合肥特色的村居審計業務操作指南。
《指南》共7章55條,從審計計劃管理、審計組和審計通知書、調查了解和審計實施方案、審計證據和底稿、審計現場、審計內容、審計評價與責任界定、審計報告、審計整改等多方面對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業務操作作出了全面規范,同時明確了4種審計文書和20種審計文本參考格式。
《指南》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覆蓋面廣。指南對審計對象和范圍作出了明確要求,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了規定,對審計內容進行了細化,對審計評價和責任界定進行了補充,內容豐富、系統全面。二是創新點多。結合合肥實際,明確了由鄉鎮(街道)建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織實施。既充分調動了鄉鎮街道內審力量和社會中介機構力量,又解決了不得新增機構與編制職數的要求,同時明確了審計組人員構成的準入機制。對審計業務審理也根據實際明確規定。三是實用性強。配套制定了相關審計文書和審計文本,輔以詳細說明,幫助非審計專業人員盡快熟悉審計操作流程,提高審計質量。
《指南》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鄉鎮(街道)開展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應遵循的業務操作規范,強化了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將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落實到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規避審計風險。截至目前,各縣(市)區已安排2017年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將按照《指南》要求規范開展審計。(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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