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黨中央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的一項重大創新。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審計機關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的各項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保護地方生態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審計局從2015年開始,組織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勇于探索,先行先試。2015年率先在昆都侖區開展了領導干部森林資源資產責任試點審計,并于2016年在九原區繼續開展試點審計,不斷把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推向深入。
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一項全新的審計工作,涉及內容廣泛,包括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以及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該局結合地區實際,按照“分類分步、統籌推進”的總體工作思路,于二是完善配套,穩步推進。2015年研究制定了《包頭市領導干部森林資源資產責任審計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義印發到各旗縣區及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為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試點審計工作提供了依據。2016年初,根據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試點審計的經驗做法,研究制定了《包頭市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及森林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指標評價體系,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全市執行,為該市進一步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結合審計實踐,該局三是把握重點,提升質效。
在開展審計試點的過程中,該局堅持圍繞五大目標組織實施:一是全面摸清自然資源資產實物量和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變化情況;二是積極總結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經驗和成果;三是揭示自然資源資產開發管理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隱患;四是分析研究綠色發展面臨的困難,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五是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規范。與此同時,該局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與經濟責任審計、財政決算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提升審計工作質效。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態文明建設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任重而道遠。作為審計人定當勇于擔當、主動作為,為建設“美麗包頭”保駕護航。(郭錦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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