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浙江省慈溪市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慈溪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為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進廉政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來,慈溪市審計局對該市農機、科技、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密切關注了上述專項資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績效情況,針對審計發現的部分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政策制定、規范政策執行、建立健全項目立項、驗收制度,加強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擴大信息公開等審計建議,得到市政府采納。
該《辦法》要求專項資金管理遵循“依法管理、統籌安排、透明規范、注重績效”的原則,對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在專項資金管理中的職能、職責進行了明確,形成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掇k法》圍繞專項資金的設立、退出、預算編制和執行、績效管理及監督檢查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一是建立財政專項資金設立和退出機制?!掇k法》規定設立專項資金按照“申請、論證、審定、設立”的程序執行,明確執行期限按三年時限執行,執行期滿或執行期內出現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等情形的予以取消。
二是推進預算編制與執行的科學性、規范性。專項資金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管理,財政部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管理需要選擇分配方法,逐步形成以因素法分配為主、競爭性分配為輔、項目法分配為補充的分配格局,同時對依據相同、用途相近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整合?!掇k法》明確規定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將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分配過程和結果等信息向社會公示公開。
三是突出績效管理?!掇k法》規定建立貫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制,加強對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管理和督促檢查,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并及時反饋,作為以后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掇k法》要求建立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財政、審計和監察部門溝通與協作,加大對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孫竹玲)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