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采取多項措施全面規范審計執法行為
近年來,為促進行政執法軟環節建設,遼寧省朝陽市審計局采取多項措施,全面規范審計執法行為。
——清理整頓審計執法人員
。嚴格執行審計執法人員具備相應資格制度,做到“逢進必考”、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健全審計執法人員學習培訓制度。同時,對不應具備審計執法資格的臨時用工人員、政府雇員調離了原執法工作崗位,對可具備審計執法資格的人員,及時組織培訓,及時取得審計執法資格證。對全局具備審計執法資格的人員實行了動態化管理。——全面推行“說理式”審計執法模式
。由審計取證入手,全面提升審計質量。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取得相應證據資料后,在審計取證單及審計工作底稿的事實摘要描述中,要“說透法理、說明事理、說通情理”,給出審計發現問題的違法違規定性,使被審計對象能夠獲得充分的知情權,實行審計執法信息的公開,提高審計執法的透明度。——嚴格規范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權
。重新制定了《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和《審計處罰自由裁量權執行標準》,對審計期間發現的,能夠規范和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問題,不再給予行政處罰,強化審計現場的整改落實。同時,按照《規則》及《標準》的執法要求,減輕、從輕以及從重給予審計處罰的要說明理由和依據,公開審計處罰標準、處罰依據、處罰過程、處罰結果,規范統一審計執法的標準。(王佳)【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