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村級經濟責任審計“動真格”
今年以來,山東省禹城市創新開展村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努力構建市鄉村三級聯動、管審分開、以審促管的“五代理一審計”監管機制。
理順體制,確保審計獨立性。
禹城市成立村級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在農業局設立綜合辦公室,由組織部牽頭,抽調審計局、財政局、農業局業務骨干,組建綜合督導組和3個業務指導組,負責協調調度和檢查指導。在機構設置上,市經管中心增設農村經濟審計科,專門負責村級審計;鄉鎮財政農經管理中心增設村級經濟責任審計站,人員、場所、業務“三獨立”;按照標準,全市配備46名專職審計員;同時,采取“政府花錢買服務”的方式,聘請60多名經驗豐富的農村退職文書擔任兼職審計員。在制度保障上,出臺了《禹城市強化村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施意見》、《村級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禹城市村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考核辦法》等16項規章制度,確保審計依法依規獨立操作。抓住關鍵,強化審計公信力。
明確審計重點項目,主要包括:涉及農村社區、涉農項目、涉及賬目混亂村、問題村、經濟強村、涉及惠農資金發放、“一事一議”資金使用等群眾關注事項。審計形式上,采取鄉鎮自審與市鄉聯審相結合。鄉鎮審計站以自查為主,同時服從市綜合辦統一調配,開展跨鄉鎮互查;市綜合辦以抽查為主,對涉及資金多、工作量大的村。審計方法上,采取常規審計與線索審計相結合,逐村列出計劃,確保2年內全部審計一遍。梳理出9部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從程序是否合規、事實是否清楚、法規是否適用、評價是否恰當等方面,對鄉鎮進行指導把關。夯實保障,保持審計常態化。
為確保審計規范運行,從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提升“五代理”制度。開展“五代理”規范年活動,全面落實《農村集體資金代管辦法》等規章制度;結合“兩委”換屆選舉,調整民主理財小組;采取“農業局出題、鄉鎮組織考試”的方式,考選村級報賬員,實行“五星級”管理,由市財政發放補貼。二是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村級經濟責任審計納入鄉鎮考核,考評結果與鄉鎮黨委書記抓黨建責任制、農村黨組織書記規范化管理掛鉤。三是探索建立“管長遠”機制。建立定期公開、民主評議、整改督查機制,由組織部牽頭,成立聯合督查組,每月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措施不力、進展緩慢的,跟蹤調度或通報批評。(趙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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