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涪陵:三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工作,近日,重慶市涪陵區委、區政府出臺了《關于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從三個方面提出要求。
實行三個輪審、兩個必審,逐步實現審計全覆蓋。一是對區級機關事業單位、鄉鎮(街道)的財政財務收支每五年輪審一次,切實防范財政風險;對區屬重點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堅持每五年輪審一次,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領導干部五年輪審制度,進一步加大任中審計力度,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規守紀盡責。二是對管理使用金額在500萬以上的重點民生項目實行必審制度,揭露影響和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推動惠民政策落實到位,促進提高民生資金使用績效;對建安投資在1000萬以上的重點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必審制度,著力揭示征地拆遷、工程招投標、資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質量管理等重點環節的違法違規行為,促進建設項目順利推進。
完善審計問責機制,注重審計成果運用。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因決策不當、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浪費或惡劣影響的,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拒不整改或屢審屢犯、屢禁不止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問責。對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機關復審審減在10%以上的,或復審審減金額在800萬以上的,扣減項目業主或代建單位法定代表人及相關人員的績效考評或薪酬考評得分,并扣減一定比例的財政撥款(管理費),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理,對涉嫌違紀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參與自審的中介機構,按合同約定和相關文件要求,扣減服務費用,記載不良記錄。
堅持三措并舉,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一是成立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副書記、區長任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任副組長,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支持審計機關依法開展工作;二是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機構,充實經濟責任審計辦公室力量,按同級審計機關副職級別配備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三是進一步加大干部輪崗和培訓力度,形成有序開放、合理流動的干部培養格局,拓寬審計干部培養,交流使用的渠道。(會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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