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審計廳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簽署財務管理與審計工作共建協議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各項財政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績效,規范行政權力運行,預防違法犯罪,推進全省食品藥品監管事業健康發展,近日,吉林省審計廳與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著互相協作、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共同提高的原則,簽署了財務管理與審計工作共建協議。
《共建協議》確立了五項內容:一是加強教育培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每年應定期組織開展財經法規和審計業務知識培訓,省審計廳積極配合,提供師資力量,選派相關審計人員作專題講座和給予業務指導,促進提高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財務管理水平和財審人員業務技能。二是加強審計監督。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有關部署要求,組織開展對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嚴肅查處審計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審計組要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等各項廉政規定,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三是加強溝通交流。建立定期溝通聯絡和情況通報制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定期向審計廳通報財務管理狀況和內審工作開展情況。省審計廳及時通報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審計有關情況,并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幫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財務管理風險。四是加強協調配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自覺接受審計,主動配合做好審計工作,認真落實審計機關結論性文書,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整改。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在查辦案件時,需要審計部門協助支持的,審計部門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五是加強組織領導。雙方成立財務管理與審計工作共建領導小組,組長由省審計廳廳長劉慶恒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趙曉君共同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建領導小組每年應就共建工作進行不定期會商,對雙方共建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時交換意見,部署落實具體工作措施,確保共建工作取得實效。
《共建協議》的簽署,既是審計工作的深入拓展,也是服務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一次創新舉措,通過五項內容的建立,不僅有助于雙方優勢互補,還有利于將審計監督職能與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有機結合,形成更為有效的監管體系,為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促進食品醫藥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發揮積極作用。(韓會田 徐仰輝)
《共建協議》確立了五項內容:一是加強教育培訓。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每年應定期組織開展財經法規和審計業務知識培訓,省審計廳積極配合,提供師資力量,選派相關審計人員作專題講座和給予業務指導,促進提高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財務管理水平和財審人員業務技能。二是加強審計監督。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有關部署要求,組織開展對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嚴肅查處審計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審計組要嚴格執行審計紀律“八不準”等各項廉政規定,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三是加強溝通交流。建立定期溝通聯絡和情況通報制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定期向審計廳通報財務管理狀況和內審工作開展情況。省審計廳及時通報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審計有關情況,并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幫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財務管理風險。四是加強協調配合。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自覺接受審計,主動配合做好審計工作,認真落實審計機關結論性文書,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整改。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在查辦案件時,需要審計部門協助支持的,審計部門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五是加強組織領導。雙方成立財務管理與審計工作共建領導小組,組長由省審計廳廳長劉慶恒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趙曉君共同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建領導小組每年應就共建工作進行不定期會商,對雙方共建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及時交換意見,部署落實具體工作措施,確保共建工作取得實效。
《共建協議》的簽署,既是審計工作的深入拓展,也是服務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一次創新舉措,通過五項內容的建立,不僅有助于雙方優勢互補,還有利于將審計監督職能與食品藥品監管職責有機結合,形成更為有效的監管體系,為確保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促進食品醫藥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發揮積極作用。(韓會田 徐仰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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