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全面推行審前公告制度 增強審計工作透明度
湖北省竹溪縣審計局于日前出臺《竹溪縣審計項目審前公告制度》,決定從2013年3月1日起,對所有審計項目將全面實行“審前公告”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增強審計工作透明度,提高審計質量。
該縣審前公告制度規定,在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之前,審計機關應該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媒體,將審計依據、審計對象、審計范圍、審計組人員構成、審計預計時間、審計工作紀律、聯系舉報電話等內容進行公開;對群眾來電、來信、來訪要明確專人接待并認真做好記錄,嚴格執行保密工作紀律;對群眾反映舉報的問題屬于審計職責范圍內的,審計組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好調查研究,查清事實后公布調查結果;對群眾反映的審計組成員違反工作紀律的情況,一旦核實要從嚴處理。(王倫祥 詹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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