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縣審計局采取三項措施規范中介機構參審
近年來,云南省富民縣審計局為加強審計力量,積極引入社會審計中介力量參與政府投資審計,并通過各種措施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
一是建立“備案制”。該局對聘請的中介機構及中介機構派出參與審計工作人員的職稱、業績、特長、執行審計紀律、項目完成情況等方面實行備案,對有違反審計紀律行為的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制”,不得參與今后的審計項目。
二是開展“評價制”。每完成一個項目,審計組要對中介機構派出人員項目完成質量、執行審計工作紀律等表現作出評價,局辦公室根據審計組的評價意見定期對該中介機構履約能力進行評價,年終實行“末位淘汰制”。
三是實行“回訪制”。該局不定期對中介機構參與審計情況進行回訪,及時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通過認真聽取、分析中介機構提出的意見或建議,以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和實效。(楊艷娥 李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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