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相城區審計局與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建設工程標后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項目標后跟蹤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確保建設工程施工和監理按照合同的約定實施,近日,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審計局聯合區監察、住建局聯合制定了《相城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工程標后管理暫行辦法》。
該《辦法》主要明確了四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了標后監管的重點內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監理等單位執行工程建設法律法規和履行投標承諾、工程合同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重點強化對合同訂立和履行、工程施工和監理、資金使用和管理等內容的監管。二是確定了標后監管的方式。采用日常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區住建局及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建立跟蹤管理臺賬。區紀委(監察局)組織發改局、住建局、審計局、財政局進行集中督查,并要求每年不少于兩次集中檢查活動。三是強調了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區發改局負責對建設工程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投資總額等是否與立項批復相符進行監管;區財政局負責對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工程變更追加資金等情況進行監管;區監察局負責對建設單位、各職能部門在標后管理監管中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四是制訂了違規行為的懲戒措施。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標后監督管理中發現施工、監理單位違規行為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外,還將其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視情節作出暫停在相城區參加招投標資格等懲戒措施。建設、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監督管理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任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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