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有效開展全市基層法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受市委組織部委托,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審計局精心組織,對該市6個縣(市、區)法院院長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交叉審計。
本次交叉審計實行統一工作方案、統一問題定性、統一審核把關、統一報告模式的“四統一”工作制度。根據審計法和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審計組圍繞被審計單位國家經濟政策貫徹執行情況、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內控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以及個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等重點進行了審計。通過審計,初步摸清了該市基層法院系統的財務“家底”,促進各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同時對各法院院長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客觀評價,科學界定出對審計查出問題應承擔的責任,以強化對干部的監督和管理,促進領導干部進一步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為地方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雷春 項文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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