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廉潔 強效率——湖北審計廳發文對本機關辦文辦事辦會提出具體要求
近來,為了確保各項工作提能增效,湖北省審計廳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臺《湖北省審計廳“文不過夜、事不隔天、會不超時、首辦擔責、勤廉和諧”》的規定,對廳機關辦文、辦事、辦會提出具體要求,強調樹立“簡辦、精辦、快辦、主動辦、辦成、辦好”的服務理念,切實提升審計工作效能。
《規定》明確要求,凡需該廳辦理的來文、來信,應在1個工作日內啟動辦文程序,對于急件按時限要求即收即辦。凡上級機關交辦廳機關的及該廳決策部署的重大事項,當日啟動落實工作;對領導批示、交辦事項需根據領導時限要求及時辦理并回告;對請示性或特辦事項,隨到隨辦,并按時限要求辦畢回告;對市州政府、省直單位、企業、高校等與該廳商洽事項,在1個工作日內聯系,限時辦結。對提請召開的全省性會議,要嚴格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關于“三短一簡”等相關要求進行會議方案設計,做到會議依據、會議內容和會議時長、發言時限等符合相關要求。同時,改進會議形式,對全省性業務培訓性質的會議盡量利用審計系統網絡平臺,召開視頻會議;對涉及多個部門交叉的工作會議,盡量采取套開的形式,切實控制會議人員、時間。
《規定》強化了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強調要把落實“五句話”要求與廳機關“三抓一促”活動結合起來,以貫徹落實“五句話”要求為契機,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提振精神狀態,將首辦落實制、首辦責任制、首辦臺賬制真正落到實處,對首次接待來人來訪、來文、來電等的工作人員,須承擔落實或轉交落實責任。首辦人員對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須迅速接辦和處理。首辦人員接辦非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及時引導來訪來電人員與承辦處室及責任人對接,并落實轉辦工作。對一時難以明確承辦處室或找到責任人的,首辦人員須先行接辦相關事項,履行相關告知義務,事后及時轉辦。建立首辦、交辦、接辦過程及結果的工作臺賬,明晰辦理責任,實行責任倒查。
《規定》強調,要緊緊圍繞服務全省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的目標,緊緊圍繞提升審計效能這個重點,把貫徹“五句話”要求和廳機關《規定》落實到各項工作中,進一步提升服務境界、創新服務理念,為服務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營造優質高效、干凈干事的政務環境。真正做到以勤為榮,愛崗敬業,做到勤學、勤思、勤干,形成 “馬上就辦”、“當天事當天畢”、“效率至上”的辦事文化和簡樸的文風、高效務實的會風。通過強化崗位業務、思考謀劃、協調處事、應急反應、督辦落實等五種能力,真正做到既懂業務工作、又善協調落實,既會實際操作,又能理論思考,既會辦事,又會寫作。通過進一步健全廉政風險預警防控機制,注重細化源頭防控,加強關鍵環節監管,實現政務服務全過程監督。通過文明創建常態化、機關管理人性化、文娛體育活動制度化,豐富機關業余生活,培養干部職工高尚情趣,和諧人際關系,形成心齊氣順、風正勁足的干事環境。(張俊 雷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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