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市出臺價格調控相關辦法 專項資金納入審計監督
為提高政府價格調控能力,保持市場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保障群眾基本生活,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制定出臺了《市級價格調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審計部門加強審計監督。
價格調控專項資金是指政府為調控價格、穩定市場,集中部分財力依法設立的專項用于扶持生產、促進流通、平衡供求、加強監管、補貼困難群眾生活等方面的資金,分為日常價格調控資金和應急價格調控資金兩部分。日常價格調控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安排;應急價格調控資金主要在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顯著變化,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發生異常波動,已經或可能嚴重影響市場正常秩序的情形下,應急用于價格調控,原則上從財政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中安排。
《辦法》還規定,財政部門對價格調控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財政財務監督,審計部門對價格調控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進行審計監督。據悉,青島市財政2011年整合11多億元專項資金用于調控補貼平抑物價。(徐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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