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人民政府加強審計整改工作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發出通知,要求各被審單位認真、自覺做好審計整改工作。一是明確整改時限。要求接受審計的預算單位于11月10日前向審計機關報告整改情況,包括審計決定的執行、建議的采納、整改措施的實施、對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理、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情況。二是實行跟蹤檢查。要求審計機關加強對審計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和督促,重點檢查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采納審計意見及建議、處理移送事項結果等情況。三是加強配合協調。要求發改、公安、監察、財政、人事、稅務等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審計工作,為審計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協助。四是適時啟動問責機制。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或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力的單位、部門,要及時啟動行政問責程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汪文、方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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