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審計局開展專項審計調查 促進養老保險基金規范管理
近日,吉林省長春市審計局對市所屬的三縣(市)2010-2011年6月養老保險基金有關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通過運用現場審計實施系統(AO)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對,發現該基金在管理中存在部分已故人員仍繼續領取退休養老金問題。鑒于問題的嚴重程度,該局打破常規,在審計調查中向長春市社會保險局發出整改建議函,要求其組織三縣(市)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核實,對確已死亡人員仍繼續領取退休養老金的,要立即停發并追回多領取的退休養老金,保證養老保險基金不受損失。
由于審計整改建議及時,長春市社會保險局組織三縣(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在一周內進行了全面清查,對已核實的20人全部停發了退休養老金,并追回多領取的養老退休金8萬余元。與此同時,三縣(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進一步完善了離退休人員認證辦法,根據年齡結構確定認證周期,強化了內控機制。長春市社會保險局還將有關情況上報給吉林省社會保險公司,建議其在全省范圍內加大管理力度,健全管理辦法,形成長效機制。
這次的專項審計調查不僅體現了審計服務民生的職責,還充分發揮了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得到了被審計單位的認同與積極支持,促進了養老保險基金的規范管理,審計成效明顯。(王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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