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強化“三公支出”監督
為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更好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作用,服務經濟建設,今年以來,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三措并舉突出對“三公支出”的監督,并將“三公”費用(即業務招待費、出國考察費和車輛運行費等)作為審計報告重點反映的內容。
一是利用AO輔助審計進行檢查、歸集、分析,是否有損失浪費、虛報冒領或存在隱形公務接待費用等問題,確保數字的準確性。
二是在審計報告中對“三公”費用情況給予披露,對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等方面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三是以進一步規范公共行政領域公務消費行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與數額,最大化發揮資金的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為目的,對“三公”費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建議。(蔡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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