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審計廳出臺加強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精神,充分發揮審計機關在促進加快全省水利改革發展中的服務保障作用,近日,湖北省審計廳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積極服務水利改革發展的意見》。
《意見》要求全省審計機關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上來,緊緊圍繞全省水利改革發展工作中心,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斷創新審計工作方式方法,為促進加快全省水利改革發展提供有力服務和保障。
《意見》明確提出了今后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總體要求,要求全省審計機關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方針,大力加強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抓住水利建設領域的重點項目、重點單位、重點資金和重點內容,以資金為主線,以項目為載體,科學整合審計資源,創新審計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有序、高效地推進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全省水利跨越式發展中的“免疫系統”功能和建設性作用。
《意見》從三個方面對今后一個時期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一是進一步明確了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重點。提出要加強對水利建設資金籌集、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的審計,保障資金使用安全有效;加大對水利建設項目相關的建設、設計、監理、采購等單位和環節的審計和延伸審計力度,切實保障工程建設質量和實施效果;加強對資金使用效益和項目實施效果情況的分析研究,促進健全完善項目和資金管理體制機制、規范項目和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與水利、發改、財政等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與紀檢監察及司法機關的協作,健全和完善責任追究制、審計整改跟蹤檢查制度,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得到及時有效整改,提高審計整改效果。二是進一步創新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方式方法。結合實際統籌謀劃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將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納入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統籌部署落實;針對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特點,不斷優化審計組織方式,采取分層次、抓重點的方法實施審計;堅持重大水利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必審制度,同時積極開展跟蹤審計,促進相關部門和單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強管理、改進工作。三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設資金審計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整合審計資源,充分發揮水利部門內部審計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審計機關與主管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建立工作聯系會議制度、項目計劃報送制度和工作信息通報制度等,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部門監管的合力;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設資金審計項目計劃備案和審計情況報告制度,地方審計機關年度水利建設資金審計計劃應報省審計廳備案,每年水利建設資金審計情況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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