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顯著
近日,從貴州省審計工作半年會上了解到,該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和全省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下,經歷了探索進行、積極推進、規范實施等階段。形成了以任中、離任審計為主線,以領導干部“三權一廉”(即決策權、管理權、執行權和遵守廉政紀律情況)為主要內容,以制度建設、領導重視、部門配合為保障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經濟責任審計已逐步成為干部監督和權力制約的重要機制,在預防和懲治腐敗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凸顯。
2006年至2010年,貴州省已完成了領導干部、企業領導人員2030人次的經濟責任審計,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44人。揭示了預算管理資金不規范,土地出讓金征收管理使用不規范、私設“小金庫”、亂收費、截留上級收入、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特別是查處了一些單位和個人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在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從源頭預防腐敗,健全干部監管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經濟責任審計揭示和查處了一系列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在反腐敗斗爭中發揮了獨特作用。省審計廳實施的幾個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和一些部門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及時發現和糾正了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避免問題的擴大化,幫助被審計單位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從而清除腐敗賴以滋生的土壤,對腐敗行為進行了有效遏制。各級審計機關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也關注大要案,使一些有腐敗問題的領導干部得到及時查處;審計結果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部門后,一些違規領導干部受到了免職、降職處分,一些領導干部甚至受到了司法機關處理。
二是建立健全了經濟責任審計規章和制度,規范化得到逐步加強。2010年年底,全省共制定了經濟責任審計相關工作制度275個,省廳先后建立出臺了《貴州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貴州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意見》、《貴州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評價辦法》、《貴州省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暫行辦法》。這些意見和辦法的頒布實施促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化。
三是建立完善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充實了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和力量。2000年政府機構改革中,省審計廳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處, 2005年成立了貴州省經濟責任審計局,下設經濟責任審計一處、二處、三處。9個市(州、地)審計機關和20多個縣級審計機關成立了專職經濟責任審計機構,沒有成立專職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的縣級審計機關也在本級編制內調整人員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任務。
四是深化審計內容,創新審計方法,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審計。一方面突出“三權一廉”審計內容,堅持以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根據領導干部的崗位和職權特點,將領導干部的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執行權和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作為主要審計內容,從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政策部署和財經法規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管理情況、重大投資項目和招商引資情況、土地出讓收入管理情況、個人遵守廉政紀律情況一一進行審計,使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不斷豐富和完整,針對性和靈活性得到加強,有效地提高了審計質量。另一方面著力增加經濟責任審計的牽頭作用和包容性,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和審計調查相結合,節約了審計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是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推動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運用。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工作的同時,加強與紀委、組織、人事和國資部門的聯系,注重審計成果運用。省紀委、監察廳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有關內容裝入干部廉政檔案,省委組織部將審計結果報告有關內容裝入干部考核檔案,在工作檢查中把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列入檢查內容,督促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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