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鄞州區22個鎮街同步開展村書記經濟責任審計顯成效
今年年初,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審計局統籌22個鄉鎮(街道)的內審力量,同步開展村書記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至6月底共查出違規資金4038萬元,審計追回被侵占集體資金280萬元,工程審計核減金額1299萬元,提出審計建議208條,采納率達100%,發出整改意見書45份,促進鎮、村制定整改措施312項。
一是圍繞村級“三資”,進一步深化審計內容。此次審計以村級財務收支真實性為重點,同時關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情況,集體資產增減變動和保值、增值情況,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經法紀的遵守情況等,突出審查村級資產、資金、資源管理的規范透明性、村級收入的真實完整性、專項資金的績效性以及村級支出結構的合規合理性。由摸清村級收支的真實合法性審計向村級決策的合法性、科學性、有效性為主的高層次監督轉變,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村級干部監督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二是創新審計組織方式,進一步規范審計行為。統籌22個鄉鎮(街道)的內審力量,對村書記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實行“五個統一”,即統一審計日期,統一審計工作的內容,統一文書格式,統一審計工作程序,統一審計方案。要求審計結果不僅單純反映賬面上的情況,還要圍繞村書記在崗履行職責情況,全面反映村書記任職期間促進村級社會經濟科學發展情況,經濟活動的效益情況,農民人均收入和新農村建設的情況。項目結束后,及時召集各鎮鄉(街道)財政審計辦負責人進行業務研討,交流做法和經驗,互相借鑒,共同提高。
三是注重審計整改,進一步加強審計成果利用。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審計人員及時與鄉、村有關干部面對面交流,耐心細致地聽取意見,引導責任人充分認識問題的嚴重性;與此同時,審計人員還認真分析形成問題的原因,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針對審計發現的不同問題,還直接向被審計村級組織下達審計建議書,審計建議采納率達100%,促進鎮、村制定整改措施312項。( 勵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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