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市出臺《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實施辦法(試行)》
為全面加強領導干部管理,進一步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增強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意識,近日,甘肅省蘭州市委、市政府出臺《蘭州市黨政領導干部“三責聯審”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由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和市審計局同步聯動,實施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責任審查、機構編制責任審核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該辦法對“三責聯審”的對象、主要內容、實施程序、通報報告、結果運用等做出了明確規定。通過“三責聯審”,全面檢查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政策及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綜合評價領導干部履行用人責任、編制責任、經濟責任情況,從用人、用編、用財三個方面的權力運行及相應責任實施有效、及時的制約監督,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機制,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馬愛香)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