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垃圾填埋場工程審計牽出三人瀆職案
2010年底,浙江省遂昌縣審計局在對上坑垃圾填埋場工程審計時,發現該項目的防滲工程存在降低防滲材料質量、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等質量問題。通過三次外調,先后到杭州、常山、黃巖、上海等省內外取證,終于取得了防滲材料供應商的發貨單,找到了材料規格、價格等防滲工程質量問題案件線索。
該局及時將線索移送檢察機關進一步查處。經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審理,原縣質量監督站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等3名責任人,在負責監督管理上坑垃圾填埋場防滲工程質量時,未正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導致不符合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56多萬元,且工程存在質量隱患,最終被判處玩忽職守罪。(陳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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