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江東一份審計報告促成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出臺
今年,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區審計局按照省審計廳的統一部署,對江東區政府負債與政府投融資機構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調查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結構、資金投向、管理現狀情況,分析了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償債責任歸屬、分類評價了政府性債務的償債風險,提出了如下審計建議:
一是加強債務計劃管理。根據債務管理要求,明確債務舉借程序,規范舉借行為,債務責任主體應按照批準下達的政府性債務年度收支計劃,在區財政局的統一安排下,向有關金融機構舉借貸款。
二是建立債務統一協調機制。在區政府統籌安排下,由區財政部門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債務;進一步加強對政府負債和投向項目管理,通過建立健全我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政府融資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不斷規范政府負債“借、用、還”各個環節,對債務資金和債務項目逐步實行統一管理,合理控制舉債進度。
三是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以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等為重點,對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和安全性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以防范政府債務風險;設立區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由財政部門設立專戶進行監督管理。
審計調查報告得到了區政府、區財政、區國資辦的高度重視。為加強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舉債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行為,區政府制訂出臺了《寧波市江東區政府性債務管理暫行辦法》。該制度采納審計建議,規定了政府性債務實行年度收支計劃管理和審批制度,成立區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運用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等監測指標,設置警戒線監控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風險,設立區政府性債務償債準備金。(陳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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