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咸陽市審計局《十二不準》打造好形象
近日,陜西省咸陽市審計局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審計工作會議精神,以“圍繞審計抓廉政,加強廉政促審計”的總體工作思路,在繼承和發揚以往好經驗好做法的基礎上,努力探索教育、制度、監督、糾風等方面工作的新途徑新辦法,積極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創新,在更高層面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全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制定了審計紀律《十二不準》制度,取得明顯效果。制度規定:
一、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宴請和住高檔、豪華、涉外賓館。
二、不準參加帶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三、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以任何名義給予的加班費、獎金、補貼、福利品和通過中介組織收取的勞務費、咨詢費、介紹費。
四、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游、娛樂和聯歡活動。
五、不準借用被審計單位的資金和私自占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辦公用品等。
六、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和各種優價證券。
七、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八、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的費用。
九、不準在工作日午餐時飲用白酒等烈性飲料。
十、不準在工作時間利用互聯網和計算機上網聊天、玩游戲和進行股票、黃金、期貨交易等。
十一、不準擅自向社會中介機構介紹審計業務。
十二、不準在實施審計期間和下基層的工作中與被審計單位人員、基層審計單位人員打撲克、打麻將。(王峰)
一、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宴請和住高檔、豪華、涉外賓館。
二、不準參加帶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三、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以任何名義給予的加班費、獎金、補貼、福利品和通過中介組織收取的勞務費、咨詢費、介紹費。
四、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游、娛樂和聯歡活動。
五、不準借用被審計單位的資金和私自占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辦公用品等。
六、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和各種優價證券。
七、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提出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八、不準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因私的費用。
九、不準在工作日午餐時飲用白酒等烈性飲料。
十、不準在工作時間利用互聯網和計算機上網聊天、玩游戲和進行股票、黃金、期貨交易等。
十一、不準擅自向社會中介機構介紹審計業務。
十二、不準在實施審計期間和下基層的工作中與被審計單位人員、基層審計單位人員打撲克、打麻將。(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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