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三項創新”推進經濟責任審計深入發展
2009年,江蘇省徐州市審計機關深入貫徹落實“強基固本、創新創優”提高年活動要求,堅持“三項創新”,全面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創新發展,取的了顯著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創新組織形式。銅山縣審計局在計劃安排上采取統籌安排、縣鎮結合、上下聯動,有效地解決了經濟責任審計經常出現的審計任務和委托時間不確定性帶來的困難。對實行財務集中管理核算單位,縣鎮審計機關同步進入審計程序,按計劃實施,各負其責,分統結合,保證了審計質量,節約了審計時間;泉山區審計局將組織部、紀委下發的委托書按照規模大小和任期長短等分為兩類。一類由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一類聘請社會審計組織參與審計,較好地解決了人員少、時間緊、任務重的矛盾;沛縣審計局采取送達審計和就地審計相結合的審計模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強了審計效果。
二是創新審計內容。該市各級審計機關積極探索“全方位、立體化交叉審計”模式,將經濟責任審計與績效審計等專項審計相結合。審計從以違紀違規審計為主向違紀違規審計和管理、績效審計并重轉型。沛縣利用計算機技術和因素分析、圖表分析、統計分析等方法,將績效審計的理念融入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全過程,加大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損失浪費、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的審計力度;賈汪區審計局在對某單位領導經濟責任審計中,打破以往的審計模式,把經濟責任審計與系統審計、績效審計相結合,利用AO把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查出執法混亂、違規減免罰款、人為刪除電腦記錄等13個方面的違規違紀問題,查處違規及管理不規范金額1000萬元,查出私設小金庫35萬元。該局據此編寫AO案例一個、審計專家經驗5個,探索出一條經濟責任審計的新路子。
三是創新審計手段。賈汪區審計局創新審計評價手段,本著工作量化,以量折分,以分論績的精神,針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職責的特點和內容的不同,建立了對鄉鎮長(黨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和部門領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兩個指標體系,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內容分解出5大項30個分項指標,進行量化,折合成分數,通過分值大小,評出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優劣。經審評價體系的建立使不同鄉鎮之間、不同部門之間、同一被審計領導不同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責任審計情況有了可比性,為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培養使用干部提供更加科學的直觀的參考依據。(張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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