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區監察、審計聯合擬定《塘沽區融資資金審計監察辦法》
日前,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塘沽區融資資金的審計監督,防范財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投融資項目的順利實施和融資資金的安全高效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及實施條例、《關于印發塘沽區融資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關于印發塘沽區融資管理責任制暫行辦法的通知》和《塘沽區關于建立健全融資管理體系的意見》的要求,天津市塘沽區監察局、審計局聯合擬定了《塘沽區融資資金審計監察辦法》。
本辦法就融資資金審計監督的定義、應遵循的原則、主要任務、建立的規章制度、被審計單位和審計人員遵守的紀律做出了明確規定,并將融資資金的舉借、使用、管理和償還情況列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董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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