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沛縣:財政審計等四部門聯手出臺制度實現醫療救助與新農合“無縫對接”
為了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實現農村新農合門診、住院補償與醫療救助的“無縫對接”,最近,江蘇省沛縣民政、財政、衛生和審計四部門聯合下發文件《關于做好農村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與新農合無縫銜接工作的意見》,從六個方面保證此項制度的順利實施。
加強部門協作,確保實現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制度的無縫對接。鎮政府、民政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加強協作,細化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參合費用、救助對象名冊,實現醫療救助現場即時結報,為救助對象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
完善救助辦法,不斷提高困難群眾的醫療救助水平。對救助對象個人支付的基本醫療費用由醫療救助基金實行分段分檔按比例救助,比例不低于30%。逐步降低或取消救助定額起付線,提高封頂線,對患有高血壓等慢性病的對象實行定期免費領取常用、普通藥品的救助機制。
落實惠民政策,為實施醫療救助創造良好的條件。要求各級政府及定點醫療機構履行相應的職責,落實各項惠民措施,為救助對象提供各項優惠服務。各定點新農合醫院免收門診和住院費用中的注射費、輸液費和胸透費。
強化管理,切實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內部監督。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疾病檢查、治療、用藥等方面的規范制度及自律機制,嚴格控制非目錄內藥品的使用比例,對于未達到規定標準給參合農民造成的補充損失由其承擔。
規范基金撥付,確保醫療救助基金安全。建立健全嚴格的基金監管機制,實行定點醫療機構、經辦機構、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救助對象五方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明確各方的責任。其中要求審計部門把醫療救助基金使用情況納入審計范圍,定期開展專項審計,保證基金安全。
切實加強領導,保證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制度的有機銜接。文件要求各級政府切實加強對醫療救助工作的領導,財政、衛生及審計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調,共同參與醫療救助工作,保證醫療救助與新農合制度有機銜接,不斷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和服務質量。(王廣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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