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沭出臺《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定》
近日,山東省臨沭縣政府向該縣各鄉鎮政府、縣直各部門、經濟開發區及各企業下發了《臨沭縣審計結論落實工作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大審計結論落實力度,促進提高審計執法效果和質量,維護財經法規的嚴肅性。
該規定要求,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審計決定,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建議財政部門在預算安排和預算調整時抵繳。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非財政財務收支行為需要處理處罰的,審計機關應移送財政、工商、建設等有關主管部門處理;對有關責任人員,審計機關可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建議監察機關、有關主管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對被審計單位及有關人員涉嫌犯罪的,審計機關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查處。同時,審計機關要加強和財政、稅務、公安、監察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督促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丁?;郏?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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