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審計局對協審中介機構實施業務考評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審計局組成檢查組分別到市軌道交通、象山港大橋等6個重大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現場,利用一周時間,對參與國家跟蹤審計的6家協審社會中介機構開展年中業務質量考評。這是該局在年初出臺《跟蹤審計操作規程》、落實組織審計例會制、推進投資項目審計信息化管理之后,就如何進一步規范組織審計行為,提升組織審計質量和水平的又一舉措。
本次考評主要從審計規范和審計成效兩個方面,針對項目審計質量控制、跟蹤審計操作規程落實、審計信息化管理、審計成效、廉政紀律、被審計單位反饋意見等情況進行逐項考核評分??荚u結果進行動態排名,作為與協審中介機構結算審計費用和以后年度新項目招投標的主要參考依據,并在局投資網上公開。
通過考評,對協審中介機構在審計質量和服務水平上是一次檢驗,也是對項目組織審計規范化管理的一次提升。其主要作用:一是規范了跟蹤審計的程序和內容。通過項目考評,進一步明確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操作流程和審計內容,統一了各協審社會中介機構對審計發現問題把握的標準或尺度,實現了不同項目發現問題同一口徑處理的目標。二是完善了激勵機制,提高了審計質量。通過考評成績動態排名,引進競爭淘汰機制以及將考評結果與項目安排、審計費用結算相結合,進一步激發了協審中介機構參與項目跟蹤審計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有效地提高了審計質量。三是加強了溝通交流,促進了和諧審計。通過考評,及時發現協審中介機構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溝通障礙,增強了協審單位在跟蹤審計過程中正確處理監督與服務之間關系的水平,明確了跟蹤審計的職能和定位,從而為跟蹤審計的順利推進打下了堅實基礎。(鄭建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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