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道真:實行鄉鎮黨政領導經濟責任“捆綁審計”效果好
貴州省道真縣審計局面對審計人員少、項目任務重、工作經費緊的困難和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所面臨的困擾,在開展鄉鎮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創新審計實施方式,有效整合審計資源,實行“捆綁審計”取得了較好效果。
實行審計對象上的捆綁,化解了經濟責任認定的困擾。由于鄉鎮經濟活動的復雜性和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特殊性,要準確界定鄉鎮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有一定難度,因此在審計實施中,實行鄉鎮黨政兩個一把手“捆綁式”經濟責任審計,以鄉鎮財政財務收支為載體,以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的權力運行軌跡為主線,以“權”定“責”區分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的經濟責任,化解了審計機關對鄉鎮黨政領導經濟責任認定的困擾,避免了被審計對象相互推卸責任、審計難以確認的窘況。
實行審計項目上的捆綁,提高了審計成果利用的水平。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資產負債審計合并安排,“一套人馬”組成多個審計組同步進行,將一個審計對象、多個審計事項“捆綁”實施,各負其職,各記其功,綜合利用審計成果,降低了審計成本,減少了審計負擔,擴大了審計覆蓋,拓展了審計深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實行審計方式上的捆綁,促進了審計評價體系的完善。就鄉鎮黨政兩個“一把手”行使的職責、權限及其擔負的經濟責任,采取必審、抽審、延伸審計及調查等方式相結合,多方了解鎮村干部、人民代表、離退休人員對被審計對象在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意見,作為審計評價的重要依據。評價時做到各有側重,對鎮黨委書記評價側重于決策層面,對鎮長評價側重于經濟管理和決策執行層面;把審計評價與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地方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注重“顯績”與“潛績”,兼顧當前和長遠。(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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