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會議通過了《莆田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實施意見》,這是該市積極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的又一舉措。該《實施意見》共十九條,規定了公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要堅持的四個原則、六項主要內容、推行公告的操作規程、有關注意事項、違規責任追究等內容。該局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或被審計單位內部公告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等審計結論性文書所反映主要內容,這將有力地增強對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效果,提高審計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社會和群眾監督的作用。(盧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