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審計局制定完善監督制約措施 確保審計監督權力正確運行
最近,江蘇省連云港市審計局為了全面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和省市委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實施有效制約和監督的意見,緊密結合審計機關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了完善監督制約機制的措施,不斷增強監督制約的威懾力。
一是要按照黨內監督條例的要求,切實抓好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各項具體監督制度的落實。不斷強化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形成自上而下層級監督、自下而上民主監督、領導班子成員之間平行職能監督相結合的監督體系。同時,切實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不履行監督職責或監督不力造成決策失誤、行為失誤等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是要堅持依法執審,嚴格執行《審計法》,規范審計報告的審核審定程序,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要繼續執行審計公示制度,同時逐步推進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要健全敏感部位的審計監督機制,著重抓好審前、審中、審后三個環節,做到審計進點前注重教育的前瞻性,審計過程中注重約束的針對性,審計結束后注重監控的連續性。
三是要加強廉政回訪工作,切實發揮社會行風監督員和機關兼職監察員的作用,不斷提高監督的有效性。
四是要加強對機關作風建設和軟環境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以使廣大審計干部進一步認真落實“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的要求,大力倡導八個方面的良好風氣,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切實轉變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和精神狀態與連云港大開發、大建設、大發展氛圍不能完全適應的情況;同時要進一步樹立起“軟環境就是生產力”、“人人都是軟環境”的觀念,立足本職,奮發有為,自覺地鞏固和發展軟環境建設成果。(王世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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