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審計廳在200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審計工作中,將對三明、南平、漳州、龍巖等四個設區市12個縣的2007年至2008年農村沼氣建設項目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圍繞農村沼氣建設專項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和建設管理,以及沼氣建設的人員培訓、服務體系和服務網點建設,沼氣建設項目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面進行調查分析,綜合評價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的政策執行落實情況和政策目標的實現程度,揭示全省農村沼氣建設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規范沼氣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和運作,推動實現優化農村能源結構,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新農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