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二機廠破產清算審計見實效:一條審計建議保全國有資產逾千萬元
近日,湖北省黃岡市政府積極采納審計建議,對在湖北第二機床廠破產清算審計中發現的企業清算資產1018萬元進行了追繳和保全處理,較好地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
湖北第二機床廠原系省屬企業,2003年下放到黃岡市管理。2004年4月8日,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該企業破產,并依法組建了破產清算組,對該企業進行了長達四年的破產清算工作。今年6月,黃岡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該企業破產資金及破產清算組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發現存在違紀違規、損失浪費等現象。為了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該局按照國有資產和財政資金管理規定,以審計專報的形式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況,并建議有關部門對該企業清算資產進行追繳與保全處理,具體措施包括:一是清算組庫存貨幣資金結余392萬元,要及時上繳市財政,專項用于企業改革改制;二是企業土地、房產、設備等363萬元資產,由清算組移交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歸口管理;三是依法處理企業原材料、債權和其他資產263萬元,逐步上繳財政或國資管理部門。
據悉,市委市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獲悉審計情況后,十分重視并積極采納審計建議,財政、國資部門還專門派出工作組深入實際調研,分別按照審計建議大力追繳應繳資產,截至目前共追繳落實資產577萬元,使國有資產得到了較好保護,審計成果得到了進一步體現。(雷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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